实验中心实验室开放办法及安排
为了培养创新人才,促进实验教学课程改革,充分发挥我院普通物理及基础电工电子实验室的资源优势,根据学校规定结合我院实验室现有条件、状况,拟制订如下实验室开放办法:
一、开放对象:面向全校学生。
二、开放形式:
1.实验室所承担实验教学内容的开放
开放的实验内容为现阶段正在进行的实验教学的实验内容及其拓展与延伸。在实验室条件允许范围,尽量提供实验平台、设备,鼓励学生开展有意义实验探究创新活动,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注重动手能力,即实践环节的培养。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实现所承担教学内容范畴的全部开放,并逐步建立一套实验室开放的完善办法。
2.对科技创新团队和学年论文及毕业论文工作的全面开放
三、具体做法:实验中心根据现有条件开放实验室、提供实验平台,同时,配备专职实验管理教师协助学生进行实验探究。
四、时间及地点安排:
实 验 室 | 力热学 实验室 9#A304 305 306 | 光学 实验室 9#A502 503 504 | 电磁学 实验室 9#A602 604 605 | 模电 实验室 9#A406 407 | 数电 实验室 9#A501 505 | 电工 实验室 9#A404 | 物理 演示 实验室 9#A1101 1102 1103 |
时 间 | 周一 15:00 -18:00 | 周一 8:00 -11:00 | 周三 15:00 -18:00 | 周一 15:00 -18:00 | 周五 14:30 -17:30 | 周五 14:30 -17:30 | 周三 15:00 -18:00 |
说明:
1.本学期实验室开放自第8周正式开始。
2.按照实验规则进行实验,必要时需进行培训,服从老师安排,注意实验安全。
3.实验完毕必须如实填写实验记录,如有仪器损坏,及时填写报损单。
4. 实验完毕清点器材、整理好卫生,所用器材经老师验收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5 . 该办法运行一段时间后根据具体情况引入预约登记制度。
西北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4年4月11日